
吉隆坡(6月29日):高等法院周一驳回一家旅游公司三名前董事和股东提出的申请,要求推迟偿还乌拉朝圣者的492,480令吉,等待上诉结果。
法官 Leong Wai Hong 驳回了 Datuk Dr Fathul Bari Mat Jahya、Sekh Mohd Fazzli Sekh Mohd Ruzi 和 Wan Azizul Wan Yusoff 暂停执行付款令的申请。
“提出的上诉理由并不构成批准暂缓执行的特殊情况。因此,申请被驳回,并收取 5,000 令吉的费用,”法官裁定。
律师 Mohd Shahril Madisa 代表三名申请人出席诉讼,而律师 Teoh Bi Shan 代表 KRS Travel Sdn Bhd (KRS) 出庭,该公司负责管理朝圣者前往麦加的旅行。
2025年12月,高等法院驳回了三人的上诉,并维持了地庭的裁决,即他们因未能退还因Covid-19大流行而取消旅行后本应退还给小朝圣者的492,480令吉而犯有欺诈行为。
经过全面审讯后,地庭裁定被告存在欺诈行为,并允许 KRS 索赔 492,480 令吉。
根据案件事实,三名被告是提供机票预订及相关服务的旅行社Rehla Travel Services Sdn Bhd的董事和股东。
2020年2月,KRS聘请Rehla为其客户安排和购买前往麦地那和吉达的机票,并支付了492,480令吉的预订费用。
作为马来西亚航空有限公司(MAB)的指定票务代理,Rehla 向 MAB 汇出购买机票的款项。预订已确认,MAB 发布了乘客姓名记录。
然而,随着全球 Covid-19 大流行爆发,MAB 取消了机票。在此期间,Rehla 也停止了运营。
KRS 辩称,支付给 Rehla 的 492,480 令吉应该退还给其客户。被告拒绝了,坚称 Rehla 仅担任 MAB 的票务代理,并且机票付款已转至 MAB。
他们进一步辩称,KRS 的退款要求应向 MAB 而不是 Rehla 提出,因为机票款项已支付给航空公司。
由 Tham Yek Lee 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