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CPIB调查期间,为何王明成获准出国?如何保释……

新加坡——当有消息称,商人王明成(Ong Beng Seng)因协助腐败行为调查局(CPIB)调查而被捕后已离开新加坡时,很快就有人质疑他为何被允许旅行。

一些公众还询问保释金额:10万新元,对于一个人来说似乎很低。 像王先生这样的亿万富翁

此前,豪华酒店公司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 (HPL) 是一家上市公司,王先生是该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兼创始人, 周五宣布 在新加坡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中称,他已被捕,并正在协助 CPIB 调查与交通部长 S Iswaran 有关的案件。

该公司补充说,王先生将从周五开始出差。

CPIB 在回应《今日报》的询问时表示,Ong 先生和 Iswaran 先生均是 周二被捕 并随后被保释。

该局表示:“作为保释条件的一部分,对象的护照将被扣押。不过,获得保释的对象可以提出出国旅行的请求。”

它补充说,它评估并同意Ong先生出国旅行的请求,并将他的保释金提高到10万新元。

CPIB 表示:“Ong 回国后必须向 CPIB 报到,并将护照交给该局。”该声明没有透露 Ong 先生最初的保释金额是多少。

《今日报》采访了律师和法律专家,讨论了执法当局如何确定一个人是否会在接受调查期间获得旅行许可以及获得的保释金额。

由于有关调查案件的信息很少,《今日报》还向法律专家询问了正在调查的潜在涉嫌犯罪行为以及根据法律哪些行为可能构成腐败。

对于那些接受调查的人来说,离开新加坡并不罕见

专家表示,协助调查的人在保释后申请离开新加坡的许可并非闻所未闻。

新加坡管理大学(SMU)法学助理教授本杰明·约书亚·翁(Benjamin Joshua Ong)表示:“这当然并不不同寻常——涉及各种涉嫌犯罪行为,而不仅仅是腐败。”

然后,有关当局将审查该人是否存在潜逃风险或其他风险。

Quahe Woo & Palmer LLC 刑事律师兼董事 Diana Ngiam 女士表示:“这项调查通常涉及确定嫌疑人潜逃风险、指控的严重程度以及旅行目的等因素。”

王助理教授表示,申请离开的人是否可以提供清晰的旅行行程,或者该人是否“与新加坡有联系,会激励该人回来”,也会被考虑在内。

HPL 的 Ong 先生是 新加坡永久居民来自马来西亚,对酒店、娱乐和生活方式行业有商业兴趣。

去年5月,HPL还牵头财团收购了媒体公司新加坡报业控股的房地产资产。

王助理教授说:“如果这个人想离开新加坡,保释金额可能会增加,担保人的数量可能会增加,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保释金多低算太低?

据《福布斯》杂志报道,王先生和他的妻子去年的净资产合计为 17.5 亿美元(23.1 亿新元)。 自然,网上有人质疑为什么保释金定为10万新元,与王先生的财富相比,这个数额相对较低。

Eugene Thuraiseam LLP律师事务所合伙人Chooi Jing Yen表示,一般来说,保释金额的设定会考虑很多因素。

这些包括但不限于调查金额和个人的财务状况。

“例如,如果他是一个非常富有的人,并且你给他很低的保释金,那么这不会对确保他出庭产生太大的威慑作用,”崔先生说。

他举了一些例子 兴隆 创始人兼前石油大亨林恩奎 (Lim Oon Kuin) 于 4 月份因涉嫌欺骗银行和煽动伪造货币而受审,涉案金额达 1.487 亿新元,目前已获得 400 万新元保释。

Envy Global Trading 创始人吴宇智 (Ng Yuzhi) 涉嫌价值数十亿美元的镍投资欺诈案,他于 2 月份被还押,原因是他 无法筹集 600 万新元的保释金

崔先生明确表示,这些不是腐败案件,而只是“只是为了说明如何考虑保释”的例子。

迄今为止,尚未透露 CPIB 在涉及 Iswaran 先生和 Ong 先生的案件中调查的涉嫌金额的细节。

与此同时,Ngiam 女士表示,虽然对于 Ong 先生这样的财务状况来说,“乍一看”保释金额可能很低,但“财务状况是当局在决定保释金额时考虑的众多因素之一”。

Martin & Partners LLP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Marshall Lim 先生指出,HPL 的声明称 Ong 先生已“保释”,这意味着第三方已代表他出面保释。

在确定保释金额时,被保释个人的经济状况或净资产“不应成为焦点,尽管这可能很诱人”。

“重点应该放在 委托人,以及保释金额是否能有效确保保释人履行其职责,”他说。

HPL 和 CPIB 没有说明是谁为 Ong 先生提供了保释。

CPIB 正在调查哪些可能的违法行为?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教授尤金·陈 (Eugene Tan) 表示,鉴于目前掌握的细节很少,目前确定正在调查的具体腐败犯罪行为还具有“推测性”。

“由于 CPIB 正在主导调查,整个预防腐败法 (PCA) 都适用,”谭副教授说。

PCA 涵盖与贿赂相关的各种犯罪行为,包括以腐败方式索取、接受、给予或提供任何报酬作为某种行为的诱因或奖励。

腐败犯罪可处以最高 10 万新元的罚款或不超过五年的监禁, 或两者。

根据该法第三部分第 11 条和第 12 条,如果贿赂涉及国会议员或公共机构成员,则刑期最高可增至七年。

“更重要的是,当想要与政府或公共机构打交道的人向政府或公共机构的雇员提供或接受‘满足’(即有价值的东西)时,就可以推定其存在腐败意图,除非被告证明并非如此,”助理教授 Ong 提到该法案第 8 条时说道。

陈副教授补充说,如果发现其他刑事不当行为,CPIB 可能会将接受调查的人移交给相关执法机构。

例如,白领犯罪可能会移交给警方的商业事务部门。

什么时候礼物不是礼物?

法律专家表示,腐败的定义很广泛,没有最低的金额门槛。 事实上,所涉及的满足感不一定限于金钱形式。

Chooi先生表示,有些腐败案件可能是直截了当的,例如一方以腐败方式提供满足以诱导获得某种好处,例如获得特定合同或在合同授予过程中获得优势。

但如果一个人频繁地与另一方外出,即使没有讨论任何具体合同,也可能被法院视为一种腐败形式。

“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你基本上是在培养一种关系,这样每次你投标这项工作时,他们(另一方)都会更有利地看待你的出价,”他补充道,并指出在 宏茂桥镇议会贪污案几年前。

“每次卡拉 OK 演唱会与授予承包商的合同之间没有具体联系,但根据法院的说法,这仍然是腐败行为。”

专家们承认,交换礼物或代币在商业环境中可能很常见。

陈副教授表示:“对于礼物是否确实是礼物还是旨在贿赂而言,背景非常重要。”

“贿赂可以是任何货币价值,而且贿赂不一定是金钱;重要的是受贿者想要什么并认为有足够的诱因。”

为了降低腐败风险,在给予或接受物品时进行申报等措施可能会有所帮助。

林先生表示:“虽然这些措施并不能完全使组织及其员工免受腐败活动的影响,但它会设置障碍,有望阻止人们参与腐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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