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
吉隆坡市政厅(DBKL)的一名高级官员对从一名商人处收受 5 万令吉现金的指控表示不认罪。
Mohamad Hamim @ Mohamed Kamaruddin 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 165 条文,罪名是从一名他明知有与其公务相关的交易的人处收受这笔款项。
Hamim 是吉隆坡市政局项目管理执行董事。
据称,这起犯罪事件于1月10日发生在Jalan Changkat Tunku。
如果罪名成立,哈米姆将面临最高两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法官阿祖拉·阿尔维 (Azura Alwi) 将保释金定为 15,000 令吉,并配备一名担保人。
“法庭暂时不要求被告交出护照。
“但如果他因工作或个人原因需要出国旅行,他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法院和检方,”她说。
阿祖拉还命令哈米每月向反贪会办公室汇报。
案件管理定于 1 月 12 日进行。
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检控官亚斯里·叶海亚 (Yasri Yahya) 出庭受审,哈米姆 (Himim) 则由泽夫里·再努丁 (Zeffree Zainudin) 和阿兹米·阿尼 (Azmi Ani)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