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8月13日):内陆税收委员会(IRB)税务局副局长阿萨哈鲁丁·莫赫德·阿里(Azaharuddin Mohd Ali)强调,许多人没有意识到未缴纳的税款可能导致海外旅行禁令。
他建议公众在计划旅行之前在移民部门或Mytax门户网站上检查其旅行限制状况,以避免给您带来不便。
Azaharuddin解释说,旅行禁令可能会对个人或公司董事(无论是公民还是外国人)强加,他们持有未偿所得税,不动产税或公司税,特别是如果董事至少拥有公司股份的20%。
他说:“如果个人未能解决欠款,而没有合作,则IRB可以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104条实施限制,尽管通过初步执行诉讼获得了多个机会。”
他在接受采访时讨论了这个问题 贝尔纳广播 周二,在标题为“ Tak Lepas Ke Luar Negara:Adakah Cukai Puncanya?” (拒绝出国旅行:税收是原因吗?)。
Azaharuddin解释说,IRB不会立即施加旅行限制。取而代之的是,纳税人会收到提醒信和电子邮件,并在采取任何措施之前通过电话联系。
关于解除旅行禁令,他说,必须全额缴纳未偿还税款,然后才能提交取消申请。但是,如果部分支付欠款,则可以给予临时救济。
“根据与IRB的商定付款条款,最多可以要求临时救济。
他补充说:“纳税人必须确保剩余的未偿税在约定的分期付款期内和费率中充分解决。”
自3月4日以来,阿扎哈鲁丁说,纳税人可以在线申请通过Mytax门户网站上的电子旅行限制限制服务来解除旅行限制。符合资格标准的申请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处理。
Azaharuddin还提醒人们,由于税收欠款而造成的旅行限制不仅涉及法律后果,而且还会损害一个人的声誉,个人关系和职业。
“这些限制并不是要使任何人感到尴尬,而是在提醒后充当执法。
他建议纳税人跟踪其税收状况,并与IRB接触,以安排解决方案,例如付款分期付款,如果他们遇到经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