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至 2024 年,萨迪克利用德里、蒂鲁奇和金奈的 6 家幌子公司向澳大利亚、新西兰和马来西亚出口了 237 批伪麻黄碱和氯胺酮。这些材料被发送给 12 家公司,其中 5 家在马来西亚,6 家在澳大利亚,教育部表示,其中一个在新西兰。
消息人士称,ED 的调查揭示了其中一些公司是如何由萨迪克及其印度团队控制的。 2月份,在对他们在德里的藏身处进行搜查时,各机构偶然发现了两家澳大利亚公司(Linear Imports 和 Lovo Trading)的采购订单和黄色印章,这批货物将被送往这两家公司,这让他们得出结论,这些文件是在印度完成的自己来忽悠海关。由于没有收到这些公司的付款,这一怀疑进一步得到证实。
这六家印度幌子公司本身就是以萨迪克的贝纳米斯名义成立的,比如阿肖克·库马尔(Ashok Kumar)、穆吉普尔·拉赫曼(Mujeepur Rahman)、穆克什·PU(Mukesh PU)和萨塔南瑟姆(Sathanantham),他们在电影中担任临时工、汽车司机和临时演员。调查发现,这些公司用于日常开支和清洗以现金形式获得的毒资的银行账户也在他们的名下。
萨迪克和他的兄弟萨利姆·加尼 (Saleem Gani) 和迈丁·加尼 (Mydeen Gani) 采购了这些毒品,并通过火车从金奈或蒂鲁奇运往德里,作为申报为拉吉 (ragi) 或其他食品的货物。教育部发现,然后这些货物将从德里、孟买或金奈空运到其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