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3月10日 – 国际原子能局(IAEA)至少需要签署和批准八项重要的方案或公约,然后马来西亚可以探索使用核能发电。
科学,技术与创新部长(MOSTI)Chang Lih Kang说,核技术,特别是用于能源的使用,受各种国际公约和联合国安理会(UN)安全委员会的决议管理。
他说,马来西亚已批准和签署的规程或公约包括与《核武器不扩散条约》有关的保障措施的适用;关于核事故的早期通知的公约;以及核事故或放射性紧急情况的援助公约。
“还有其他我们尚未批准和签署的,例如《维也纳关于核破坏民事责任的公约》;补充核破坏及其其他补充赔偿公约。
他说:“为了签署这些条约和协议,政府还将加快和最终确定2025年原子能许可修正案法案的公报。”
Chang在今天在Dewan Negara的问答环节中说了这一点,以回应参议员Susan Chemerai Anding的补充问题,他们想知道政府在多大程度上批准了国际协议以使用核技术以及何时完成核技术。
同时,在回应参议员拿督博士Mohd Hatta Md Ramli的补充问题时,他想知道马来西亚对将核能用于发电有多严重,Chang表示仍处于探索阶段。
他说:“我们尚未决定,但我们需要做好准备,以便如果我们决定进行,那么必要的特征和条件就位了。”他补充说,马来西亚核局目前有大约300名官员是核和相关领域的专家。 – 伯纳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