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法院做出有利于达因遗孀纳伊玛的裁决,下令归还护照

布城,11 月 28 日——上诉法院批准了 Toh Puan Na’imah Abdul Khalid 要求永久返还护照的上诉。

由拿督阿齐扎纳瓦维、拿督阿兹曼阿卜杜拉和拿督阿兹米阿里芬组成的三人法官推翻了地庭早先的裁决,该裁决强加了要求纳伊玛交出护照的保释条件。

阿齐扎法官在作出判决时认为,地庭法官阿祖拉·阿尔维在没有有效或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下令扣押护照,犯了法律错误。

法院指出,地庭一级的检方已寻求扣押纳伊玛的护照作为额外的保释条件,并声称这是类似案件的标准做法。

然而,阿齐扎法官强调,检方对此类附加条件的依赖无视最高法院制定的既定原则。

这些原则规定,任何额外的保释条件必须公平、合理,并与确保被告出庭直接相关。

阿齐扎法官评论说:“我们认为没有支持证据或解释来证明施加附加条件的必要性。”

上诉法院还驳回了检方质疑纳伊玛上诉资格的初步反对意见。

已故敦达因再努丁 (Tun Daim Zainuddin) 67 岁的遗孀 Toh Puan Na’imah Abdul Khalid 在高等法院驳回了她的申请,要求复审地庭扣押她的护照作为保释条件的决定后,提出上诉。

她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在地庭受到指控,因涉嫌未遵守要求她申报资产的通知,包括

Menara Ilham 以及吉隆坡和槟城的其他几处房产。

这项指控是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36(2)条文提出的,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或罚款10万令吉。

在最初的诉讼中,地庭法官 Azura Alwi 以 25 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的价格准予保释,并指示 Na’imah 将护照交给法庭。

纳伊玛此前曾多次获得临时护照签发,允许她前往瑞士、新加坡、伦敦、威尼斯和中国。

她已故的丈夫、前财政部长敦达因再努丁于11月13日去世,享年86岁。

在检方撤回指控后,地庭法院在另一起案件中因未申报 70 多项资产的指控而宣判他无罪。

在今天上诉法院的诉讼程序中,纳伊玛由律师拿督古尔迪尔·辛格·尼贾尔博士和亚伯拉罕·欧代表,而副检察官拿督旺·沙哈鲁丁·旺·拉丁则出庭出庭。 —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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